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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贵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01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国家高新区贵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111

公告期限:2017年111日至2017年1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国家高新区贵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NBITC-20171621G(交易登记号:17CG020082

二、项目名称:宁波国家高新区贵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主要技术规格、数量、预算:

 

 

子包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预算(万元)

1

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批

410.38

 

四、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月1日到2017年11月17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 http://www.nbhtz.gov.cn/col/col84334/index.html),也可从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nbhtz.gov.cn/)首页底部“高新区部门网站”下拉列表框选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栏目进入。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登陆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4334/index.html),也可从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nbhtz.gov.cn/)首页底部“高新区部门网站”下拉列表框选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栏目进入。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75、 0574-87187966陈工)。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

1、子包1:人民币80000.00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3150198513600000826-000047(虚拟子帐号);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2、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205983(建设银行高新区支行)。

3、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5日内退还,退还时需提交合同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北楼7楼726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特别提示:

a、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b、请勿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选择“异地”)。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11月22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行政服务大厅北二楼215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11月22日14:00时在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行政服务大厅北二楼215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专题页面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4334/index.html),也可从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nbhtz.gov.cn/)首页底部“高新区部门网站”下拉列表框选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栏目进入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国家高新区贵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贵驷街道镇骆路1239号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方式:0574-86556566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人:韩洋、徐徕

联系电话:0574-87307605、0574-87356230

联系传真:0574-87198579

十二、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74-87187959。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文件1621_201711116433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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