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设备与内容更新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新郑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设备与内容更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设备与内容更新项目
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7)195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5、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6、地 点:新郑市境内
7、质量要求:合格
8、工 期:30日历天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营业执照须具有本次项目采购经营范围,可以是制造商或者是生产厂家。
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新郑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7 年 11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17:00前。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 年 11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17时前 (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 年 11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交纳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交纳帐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17 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四开标室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郑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838293189
地址:新郑市郑韩路326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300760965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