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东南诸河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项目招标(SITC项目编号:17107401)的公开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南诸河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南诸河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17107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高鸣
项目联系电话:021-62791919-1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城路835号
联系方式:赵彬 0510-854429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雷高鸣 021-62791919-191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项目调查评价范围为东南诸河区,总面积24.44万平方公里。行政分区主要涉及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西省和台湾省。
调查评价主要内容包括:(1)水资源数量评价;(2)水资源质量评价;(3)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4)污染物入河量调查分析;(5)水生态状况调查评价;(6)水资源综合分析评价。其中,地下水相关调查评价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进行协调,汇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近三年(从2014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自然人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投标报价最低且不存在投标被否决项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4)具有承担相关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水利普查、水资源规划编制、水量分配方案研究等相关工作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1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190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