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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政务内网升级改造及安全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31 17: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23]HF[GK]2017005、屏南县政务内网升级改造及安全等保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923]HF[GK]2017005

2、项目名称:屏南县政务内网升级改造及安全等保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政务内网升级改造服务 1项 240000
1-2 政务内网安全等保服务 1项 730000
970000 194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4)其他详见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0-31 16:54 报名截止时间:2017-11-15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1 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1-21 10:00,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6号商业总公司8层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文化路60号

   联系人姓名:陆李玲

   联系电话:0593-3332168

   采购代理机构: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坪塔东路1号(冠宏星花苑)21幢108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90593422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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