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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宝月经济发展总公司2018至2019年民警餐厅食品(肉类、蔬菜、粮油)及杂项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31 15: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宝月经济发展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宝月经济发展总公司2018至2019年民警餐厅食品(肉类、蔬菜、粮油)及杂项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宝月经济发展总公司2018至2019年民警餐厅食品(肉类、蔬菜、粮油)及杂项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EGD-ZT179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3642820-8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宝月经济发展总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020)83642820-842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编号:FEGD-ZT17915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宝月经济发展总公司2018至2019年民警餐厅食品(肉类、蔬菜、粮油)及杂项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广东省宝月经济发展总公司民警餐厅所需的饭堂肉品、蔬菜、粮油及杂项配送采购,所需物资按广东省宝月经济发展总公司订单分批供应配送;货物的配送供应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合同期两年。如中标人在上一个服务年度的平均服务质量考核得分<7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货物详细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规格等详细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4、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复印件原件查验)(1)营业执照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5)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6) 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7)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8)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月31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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