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2017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偃师市2017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偃师市2017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偃师市2017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1.2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114号
1.3项目编号:HNCA2017-YS008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山化镇山化村、台沟村、忠义村、王窑村;项目区总面积180.7511公顷。主要工程量:土方量40.6万方,新打机井25眼,地埋管道8000米,田间道路11000米,变压器7台,架设高压线2800米,埋设低压地埋线4600米。
2.2建设地点:偃师市山化镇四个行政村;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预算资金:911.9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四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 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按标段先后次序确定);
2.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一标段及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及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一标段及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并具有两年及以上(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为初始时间)相关工作经验;
二标段及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并具有两年及以上(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为初始时间)相关工作经验;
(注: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证明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签字)。
3.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自2016年05月以来连续一年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明细(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3.5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税收证明资料;
3.6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五个关键岗位人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测量员)的岗位证书及2016年05月以来连续连续一年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明细(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3.7投标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信用查询:须提供近3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10月3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www.zhixing.court.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大厅(偃师市首阳新区中州东路浙江大厦西北配楼);
4.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500元/套,报名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3)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税收证明;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和无在建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和无在建承诺书;五个关键岗位人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测量员)岗位证书及社保明细;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明细(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6)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信用查询证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加公章;
备注:1.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社保需提供可查询网址。
2.报名时需提供一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全部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每标段1套。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复印件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偃师市首阳新区中州东路浙江大厦西北配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陶建涛
电话:13837922001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笑迎
电话:18137735398/0379-60689512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8楼(810室)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