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阜沙镇交通电子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受 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的委托,对 阜沙镇交通电子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709-fs004-0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阜沙镇交通电子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37,287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阜沙镇交通电子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请详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2. 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3.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zsjyzx.gov.cn/port/)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5. 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0760-89817287。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 2017年内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2017年内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3年,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须放入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 4. 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或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开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 8.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或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9.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月31日8时30分至2017年11月6日17时30分期间进行网上报名。 1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7年10月31日8时30分至2017年11月10日17时30分期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01日 至 2017年11月0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3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01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筠 | 联系电话:0760-8886067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邹胜斌 | 联系电话:0760-2318940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3卡 |
联系人:罗东亮 | 联系电话:0760-88860676 |
传真:0760-88860653 | 邮编:528400 |
(三)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 | 地址: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大道41号 |
联系人:邹胜斌 | 联系电话:0760-23189408 |
传真:0760-23189408 | 邮编:5284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