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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31 14: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TC170V7H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武宁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7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

联系方式:010-852319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210827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生活垃圾清运

服务期限:2年

项目预算:70万元/2年

简要技术要求: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全年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应当取得生活垃圾消纳证。(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31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4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嘉苑饭店(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柳树路6号)10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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