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基于移动通信的开发区大数据分析决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基于移动通信的开发区大数据分析决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基于移动通信的开发区大数据分析决策项目
项目编号:1741STC514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娇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
联系方式:张澎涛010-678811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安乐、刘小娇、张静010-62688254(购买标书)、62688257、62688251、010-62688250(传真)、3223074799@qq.com(购买标书)、liuxj5@sinosteel.com(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采购需求 |
001 | 基于移动通信的开发区大数据分析决策项目 | 1套 | 服务期三年,合同分年度签订。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签署第1年服务合同,如果次年合同双方无异议,将按年度顺延签署合同。 | 采购人指定地点(北京) | 本期项目整合运营商数据和已有政务人口、经济数据,通过综合分析提供人口、产业经济相关统计应用技术服务,具体包括大数据分析基础平台服务、人口动态监测服务、可视化服务、数据分析报告服务及数据共享交换服务,从而促进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把握发展机遇,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科学合理的开展规划布局、产业调控、疏非控人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6)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31日 10:06 至 2017年11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500元,可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人民币1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400万元/年(最高限价: ____/__万元)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
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投标人若以汇款形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汇款单复印件,且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包号;
⑤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本公告联系人邮箱);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说明和纳税人识别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若邮购,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期限内确认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收到以上资料。因提供购买资料后未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导致无法完成购买手续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