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振太镇文板水库供水工程(振太镇小寨农村饮水工程)及九甲镇甸坑村饮水工程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镇沅县振太镇文板水库供水工程(振太镇小寨农村饮水工程)及九甲镇甸坑村饮水工程建设
1.招标条件
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受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局镇沅县振太镇文板水库供水工程(振太镇小寨农村饮水工程)及九甲镇甸坑村饮水工程建设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沅县振太镇文板水库供水工程(振太镇小寨农村饮水工程)及九甲镇甸坑村饮水工程建设。
2.2建设地点: 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
2.3项目概况和建设规模:
2017年镇沅县振太镇文板水库供水工程建设(振太镇小寨农村饮水工程),小寨、兴隆2个村委会魏家组等37个村民小组和1个小学校4541人的饮水;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调节池 29座,铺设输水主管道、输水分管道及入户管网等项目建设。
镇沅县九甲镇甸坑村饮水工程建设,新建取水口,取水池,沉砂池,闸阀井6座,管理房,全自动净水设备安装,输电线路,热镀锌钢管架设及其他管道配套措施。
2.4标段划分及项目预算资金:
(1)第一标段:2017年镇沅县振太镇文板水库供水工程建设(振太镇小寨农村饮水工程),489.5万元;
(2)第二标段:镇沅县九甲镇甸坑村饮水工程建设,217.09万元。
2.5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最终拦标价以招标文件为准,本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近5年(2012年09月至2017年09月)承担过3件以上水利工程的类似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方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江东花园二期竹香园17栋2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还需携带法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开具授权委托书)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云南省外企业还需提供《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或《入滇备案证明材料》;
5.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镇沅县永丰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局
地 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金山路3号
联系人:黎工
电 话:0879-5813378、13578178518
代理机构: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江东花园二期竹香园17栋201室
联 系 人:张甜甜
电 话:0871-65626765、1838848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