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公厕升级改造建设工程监理标、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公厕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投资【2017】4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监理标、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公厕升级改造建设工程。
2.1.2 结构型式:砖混结构,单层加建建筑。
2.1.3 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2.1.4 屋顶防水等级:二级。
2.1.5 排水方式:有组织排水。
2.1.6 抗震设防烈度:7度。
2.1.7 改造范围:建筑物内墙面、楼地面拆除到结构层,重新按构造做法表进行;拆除所有卫生洁具,按平面布置图安装;原立面造型保持不变,新增部分按图纸进行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4 计划工期
2.4.1 监理服务周期: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4.2 施工标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2.5.1 监理标: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期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的全过程监理。
2.5.2 施工标: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等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监理标和6个施工标,具体划分如下所示:
2.6.1 监理标: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期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的全过程监理。
2.6.2 施工标
(1)施工一标:东风渠三全路西北(二类)公厕(河道A1)、东风渠三全路西南(二类)公厕(河道A2)、东风渠国基路东北(二类)公厕(河道A3)、东风路国基路南(二类)公厕(河道A4)、东风渠北三环(二类)公厕(河道A5)、东风渠渠西路(三类)公厕(河道A6)、金水河航海路路桥(三类)公厕(河道B1)升级改造建设工程。
(2)施工二标:东风渠渠东路(一类)公厕(河道A7)、东风渠花园路(一类)公厕(河道A8)、东风渠经三路(一类)公厕(河道A9)、东风渠S桥(三类)公厕(河道A10)、东风渠中州大道(一类)公厕(河道A11)、金水河中州大道(二类)公厕(河道B14)升级改造建设工程。
(3)施工三标:金水河沁河路(二类)公厕(河道B2)、金水河淮河路(一类)公厕(河道B3)、金水河汝河路清真寺(二类)公厕(河道B4)、金水河兴华街(二类)公厕(河道B5)、金水河郑大小桥(二类)公厕(河道B6)、金水河建新街(一类)公厕(河道B7)升级改造建设工程。
(4)施工四标:金水河石桥游园(一类)公厕(河道B8)、金水河人民公园(二类)公厕(河道B9)、金水河杜岭(二类)公厕(河道B10)、金水河城东路(二类)公厕(河道B11)、金水河未来路(二类)公厕(河道B12)升级改造建设工程。
(5)施工五标:熊耳河新圃西街(一类)公厕(河道C1)、熊耳河布厂街东南(二类)公厕(河道C2)、熊耳河布厂街西北(一类)公厕(河道C3)、熊耳河郑新里(三类)公厕(河道C4)、熊耳河东豆腐砦(三类)公厕(河道C5)、熊耳河陇海路(二类)公厕(河道C6)、熊耳河德济路(二类)公厕(河道C7)升级改造建设工程。
(6)施工六标:熊耳河紫荆山路(一类)公厕(河道C8)、熊耳河城南路(二类)公厕(河道C9)、熊耳河货栈北街(二类)公厕(河道C10)、熊耳河凤台路(三类)公厕(河道C11)、熊耳河建业路(三类)公厕(河道C12)、熊耳河沈庄桥(一类)公厕(河道C13)、金水河黑庄桥(一类)公厕(河道B13)升级改造建设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
(1)施工一标:约120万元。
(2)施工二标:约120万元。
(3)施工三标:约140万元。
(4)施工四标:约120万元。
(5)施工五标:约110万元。
(6)施工六标:约1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况的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2)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2016年1月1日至今)社会保险关系;
3)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2施工标(一至六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6)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况的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2)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2016年1月1日至今)社会保险关系;
3)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一律不予认可。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 施工标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施工标段中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6 投标人出现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27日~2017年 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在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1805房间招标代理部)进行投标报名。
4.2 投标报名方式
4.2.1 各潜在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1)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2016年1月1日至今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查询记录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工资关系证明;
(3)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
(5)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注册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2016年1月1日至今)、工资关系、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监理标);
(6)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的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2016年1月1日至今)、工资关系、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施工标);
(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标)、委托代理人,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8)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9)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监理标)、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标)、授权代理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2.2 投标人可选择不提供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但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2.3 企业注册地已开通网上社保查询功能的必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络查询打印页;已开通网上社保查询功能并具有二维码验证的,必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带二维码的网络查询打印页。投标单位还必须提供网上社保查询途径及查询所需账号密码。企业注册地未开通网上社保查询功能的提供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个人明细证明或对账单,并提供社保部门地址及电话(个人明细证明必须有工作单位、个人历年的缴费情况)。
4.2.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报名后请派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附有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身份证原件在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1805房间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6号
联系人:饶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260850
电子邮箱:gck215@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1区联系地址:郑州市纬五路与政七街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8019室招标代理部
办公2区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1805房间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郭女士、张女士
电话及传真:0371-66690001/66690002/66690003/65716296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