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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城市管理局果壳箱采购及其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27 11: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阜宁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城市管理局果壳箱采购及其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城市管理局果壳箱采购及其安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NCG[2017]36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官松

项目联系电话:15295336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32楼

联系方式:周官松,152953361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明芳 ,0515-87689689

代理机构地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阜宁县城市管理局果壳箱采购及其安装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城市管理局果壳箱采购及其安装服务项目,本次主要采购的是规格120L的三分类不锈钢果壳箱230组和规格120L的三分类镀锌果壳箱360组(式样图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价82.3万元。采购资金为政府拨款,资金来源已落实。

3、标段划分:阜宁县城市管理局果壳箱采购及其安装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到位。

5、供货、安装及服务地点:在阜宁县境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质量保证期为2年。

7、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须在有效期内);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7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tbbm.fnzbb.com

招标文件售价:¥30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tbbm.fnzbb.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城市管理局果壳箱采购及其安装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城市管理局果壳箱采购及其安装服务项目,本次主要采购的是规格120L的三分类不锈钢果壳箱230组和规格120L的三分类镀锌果壳箱360组(式样图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价82.3万元。采购资金为政府拨款,资金来源已落实。

3、标段划分:阜宁县城市管理局果壳箱采购及其安装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到位。

5、供货、安装及服务地点:在阜宁县境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质量保证期为2年。

7、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须在有效期内);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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