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北港区公共航道项目(TOT)资格预审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以混合所有制发展经济的精神,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发改委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要求,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拟在港口设施领域采用PPP模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推动港口设施管理运营工作,为长兴岛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决定实施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北港区公共航道项目(TOT)(下称“项目”)。经管委会授权,大连长兴岛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长兴岛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北港区公共航道项目(TOT)(项目编号:DGCXC17-002)进行公开资格预审,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兴岛经济区西北部,拟移交内容为长兴岛经济区北港区公共航道项目资产的经营权,包括长兴岛经济区北港区形成的既有公共航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内容:
北港区公共航道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航道位于东防波堤内侧,航道满足10万吨级满载油船和15万吨减载油船全天候单向通航,3万吨级满载油船全天候双向通航,航道设计底标高-10.0m~-17.0m。北部航道位于东防波堤外侧,满足30万吨级油船及45万吨减载油船全天候进出港作业及停泊需要,航道设计底标高-25.0m。
项目核实资产为629,797,758.00元。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措,用于购买本项目资产的特许经营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后的投标单位方可进行正式投标,未参与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项目运作方式
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和改建-运营-移交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等文件精神,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补贴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财政补贴等措施,采用转移—运营—移交(TOT)模式推进。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暂定为20年。
四、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合格申请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4)自有两艘舱容1万方以上的大型耙吸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截至2017年11月16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2)、申请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五、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评审环节的,即视为不合格申请人;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5名申请人。对于资格预审过程中多个申请人得分相同的情形,以评分表中(业绩、授信额度)评分标准的评分因素依次进行比对,得分高的申请人排名在前。
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但不超过5家的,不再进行评分。
2、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六、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放时间:在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02日止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
(2)申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供应商如愿参加投标,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链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4)资格预审文件免费。
★备注:申请人前来参加资格预审会议时,必须携带下列原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下称“申请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评审地点
递交申请文件时间:2017年11月17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2017年 11月 17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及评审地点:长兴岛经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评标室),届时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申请文件应为1式8份及有效电子版(1份正本、7份副本,同时附U盘1个)。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大连长兴岛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
项目联系人:王善俊、廖薇薇
联系电话:0411-39700102
传 真:0411-39700112
电子邮箱:996076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