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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区空港医院购买医疗设备(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26 16: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顺义区空港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顺义区空港医院购买医疗设备(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顺义区空港医院购买医疗设备(第二批)

项目编号:ZXHD171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臧女士、尹女士、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822501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顺义区空港医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双裕街49号

联系方式:010-571370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臧女士、尹女士、孙先生 010-8225012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51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非III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备案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8)从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519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53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如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名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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