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长兴村九社蓝旗河堤防涵洞水毁恢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长兴村九社蓝旗河堤防涵洞水毁恢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长兴村九社蓝旗河堤防涵洞水毁恢复工程
项目编号:DQZB2017-2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润江
项目联系电话:135786004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付润江 135786004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 0431-828798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全国注册建造师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应无在建工程。3.5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3.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3.9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10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9.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0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有效资料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