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档案局档案库房消毒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档案局档案库房消毒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7-10-26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档案局档案库房消毒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1237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35 万元。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2日止 六、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8.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8.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8.2.1、投标人可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但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与我司联系缴纳标书费并提交报名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8.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财务室 李小姐 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邮箱:719126619@qq.com)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8.2.3、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8.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号:31010122000005488 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九、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15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子包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子包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档案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B楼;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4- 87525699;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徐梦蓉、赵娜、李艳、单琛耘、王鸯鸯、邬力、杨未; 联系电话:0574-87423685、87425380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 联系电话:0574-28866822 十四、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