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201710-03441903-06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6989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452号
联系方式:邓主任0769-230713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先生 0769-26989777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台 | 1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4) 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法人授权函(加盖公章)(7)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函(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5日 09:30 至 2017年11月0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