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事业部幼教中心-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25 09: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事业部幼教中心-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事业部幼教中心-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

项目编号:2017ZHYX1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媛媛、李玲

项目联系电话:15843061380 、0431-85832009、0431-85670001-80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

联系方式:白宇威0431-815076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焦媛媛、李玲15843061380 、0431-85832009、0431-85670001-803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委托,对招标编号为:2017ZHYX1008社会事业部幼教中心-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备供应商。

1.2项目名称及供货期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事业部幼教中心-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1.3供货地点:长春,招标人指定地点;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已完成);

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根据监察部【2016】4号文规定,不接受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投标;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三、投标报名

3.1投标申请人于20171025日到2017103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到长春市安达街987号安达大厦三楼3B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联 系 人:白宇威

联系电话:0431-81507647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843061380 、0431-85832009、0431-85670001-8053

联系人:焦媛媛、李玲

 

2017年102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已完成);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根据监察部【2016】4号文规定,不接受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投标;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5日 08:30 至 2017年10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安达街987号安达大厦三楼3B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