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中小学教学技术装备管理站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学校灯光、音响、LED屏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中小学教学技术装备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学校灯光、音响、LED屏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学校灯光、音响、LED屏设备
项目编号:BJCTY2017-1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宇
项目联系电话:010-692455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中小学教学技术装备管理站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滨河西里37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692634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宇 010-69245588
代理机构地址: 京市大兴区兴政东里17号楼2-3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财政预算 项目名称 | 采购明细 | 预算总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参数 |
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学校灯光、音响、LED屏设备 | 灯光、音响、LED屏设备 | 163.2665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的服务;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3.26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5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兴政东里17号楼2-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兴丰大街三段118号大兴宾馆二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7.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以下资格文件1份,未递交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出售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近期内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社保和医保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近期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记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未提供齐全的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