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镇人民政府安仁庄村道路修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25 11: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8日16时30分
项目名称:安仁庄村道路修建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09010100001
项目联系人:王国卿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998285
采购人:永清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城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2652226
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998285
预算金额:9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08日16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年内国税或地税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证明原件或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原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分标段的项目注明标段),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日期在本公告之后至报名截止日前。2.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保证金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6)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道路修建工程施工,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购买时间内,登录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模块点击相应的行业,选择要购买的招标文件名称,进入招标公告详情的页面,点击左上角“获取标书”首次购买。选“匿名购买”后,通过支付宝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已经购买后还需下载的,可以选择“输入交易编号”(即第一次购买的支付宝交易编码),直接下载。文件下载成功后打印带交易编号的交易单(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10月31日下午5时30分前送达招标代理公司(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办理),同时提供报名登记表,必须携带本项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查验, 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613632953,工作时间拨打)。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磋商时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磋商文件网上购买,售后不退,售价500元/份。
项目名称:安仁庄村道路修建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09010100001
项目联系人:王国卿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998285
采购人:永清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城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2652226
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998285
预算金额:9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08日16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年内国税或地税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证明原件或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原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分标段的项目注明标段),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日期在本公告之后至报名截止日前。2.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保证金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6)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道路修建工程施工,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购买时间内,登录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模块点击相应的行业,选择要购买的招标文件名称,进入招标公告详情的页面,点击左上角“获取标书”首次购买。选“匿名购买”后,通过支付宝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已经购买后还需下载的,可以选择“输入交易编号”(即第一次购买的支付宝交易编码),直接下载。文件下载成功后打印带交易编号的交易单(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10月31日下午5时30分前送达招标代理公司(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办理),同时提供报名登记表,必须携带本项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查验, 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613632953,工作时间拨打)。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磋商时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磋商文件网上购买,售后不退,售价5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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