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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化稍营镇下沙咀村防洪护地坝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25 11: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3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阳原县化稍营镇下沙咀村防洪坝地坝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09310020001
项目联系人:沈兰永
项目联系电话:15530327175
采购人:阳原县化稍营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阳原县化稍营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85305335
代理机构:康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辛集市新开街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4057289
预算金额: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03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06)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二)由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三)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申请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阳原县化稍营镇下沙嘴村防洪护地坝建设工程
备注: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持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有效期需在报名时间内)、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16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谈判文件。(以上证件(或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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