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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路局福清分局清扫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25 11: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路局福清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扫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扫车采购

项目编号:[350181]HH[GK]2017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航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5046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路局福清分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荣大道1号

联系方式:金衍盛:185599112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赖航:0591-8850467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清扫车采购

数量:1辆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为清扫车,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货物或设备。设备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二、其他(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三)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的,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所投车辆应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报牌,必须提供相关的车辆公告的网页截图。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http://cz.fjzfcg.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一。

(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本项目首次发布正式招标公告(不包括预公告在内)所执行的节能清单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本项目首次发布正式招标公告(不包括预公告在内)所执行的环境标志清单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4)信息安全产品:无。

(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

(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一。

(8)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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