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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工商 局综合服务场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24 20: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800]F[GK]2017341、龙岩市工商 局综合服务场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800]F[GK]2017341

2、项目名称:龙岩市工商 局综合服务场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餐饮服务 1元 1260000
1260000 252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经营场所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业绩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有承担过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经验,须提供该承包合同复印件及该项目由业主出具的食堂承包证明原件:至少须包含用餐人员250人以上及投标人为业主提供的食堂承包服务基本良好的内容(该证明须由业主盖公章并注明业主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龙岩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0-24 17:50 报名截止时间:2017-11-08 17:5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4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1-14 09:00,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新罗区登高东路29号

   联系人姓名:阙育辉

   联系电话:18950899218

   采购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七层

 项目联系人:王健澎

 联系电话:289003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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