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受通榆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榆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榆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TYZC2017-4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宝利
项目联系电话:0436-42202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榆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地址:通榆县开通镇
联系方式:韩宝利;0436-42202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浩澎;0436-5000177
代理机构地址: 通榆县开通镇民主东路103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编制项目1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三证/五证合一);(2)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城市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注: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3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科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新公安局北)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城市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编制业绩及经验;熟悉通榆县详情及基本概况;
3、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内;
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