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2017年兴安盟农场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23 16: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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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第15标段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喷灌设备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具有3年以上本企业的灌溉设备注册商标产品,项目要求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产品。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业绩,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合同货物的制造和供货;具有完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够提供现场安装、调试以及设备质量保证期服务;设备生产厂家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影响本项目合同货物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2.2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2.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2.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6其他要求:每个投标单位在该工程施工标段中可报任意多个标段,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科 105 室 1 号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获取招标文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原件:第15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商标注册证、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14-2016年每个年度一份)、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原件(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身份证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am.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或甲方联系。各招标代理在发布公告时请在公告中添加以下内容“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668”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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