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部分大队采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部分大队采暖用煤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中寰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的委托,组织实施宁夏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部分大队采暖用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
联 系 人: 张东升 电 话:0951-5688910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401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寰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 凡 电 话:0951-5073918
电 子 邮 箱 :nxzhzb@163.com 传 真:0951-5073918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聚和公寓1号楼1单元401室
三、采购计划编号:2017NCZ003144N
四、招标文件编号:ZHZB2017020
五、采 购 方 式 :公开招标
六、采购预算:200万元
七、采购内容简述:
(一)燃煤品种:块煤
(二)采购数量:3000吨
(三)燃煤质量参数要求:
1、基低位发热量大于等于5000大卡
2、挥发份为28%-34%
3、全水份小于等于18%
4、全硫小于等于0.8%
5、灰份小于等于15%
6、粒度大于9CM
7、焦渣特征:2-4
8、卸车后颗粒比大于90%,不含煤矸石。
注:详细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
2、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税务登记证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原件);
6、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7、投标单位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由宁夏煤炭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2017年7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的煤质检测报告书(原件);
9、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细的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然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②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有关CA锁办理咨询,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
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③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4日上午9:00时整
十一、开标 时 间: 2017年11月14日上午9:00时整
开 标 地 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北侧
宁夏中寰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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