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民政局2017年救灾物资(大米)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易门县民政局2017年救灾物资(大米)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有关规定,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易门县民政局委托,对“易门县民政局2017年救灾物资(大米)采购(二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GXTC-1729412
2.2项目名称:易门县民政局2017年救灾物资(大米)采购(二次)
2.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易门县民政局2017年救灾物资(大米)采购(二次),暂定采购数量为300000公斤,规格为25kg/袋,供货配送地点为易门县所有村(居)委会,具体时间安排以招标人提供为准。
2.4采购预算:156万元(最高上限价)
2.5交货地点:易门县所有村(居)委会
2.6交货期:本次采购大米不一定为一次加工供货,根据采购方需求随时加工并供货。
2.7质量要求:大米质量必须达到国标一级以上(含一级)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及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成立时间三年及以上(含三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时间为准)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除外)、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中须含本次采购项目货物相关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在经营范围的许可内;
3.4投标人必须提供2015-2016年(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6在项目所在地有储藏200吨以上(含200吨)及400平方米以上(含400平方米)达到国家标准储藏仓库
3.7具备随时储备加工应急救灾大米的能力,并承诺,如紧急情况情况采购人急需使用救灾大米,中标人保证能在一天内提供出至少20吨的救灾大米,并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8在本地的价格必须低于同类货物的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市场均价的取消中标资格;
3.9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9 日至 2017 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应亲自到场持以下证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08 )购买招标文件(证照不齐全者恕不接受报名):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②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上述证件同时提交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套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3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9 日至 2017 年11月9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09日9时30分,地点为易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易门县图书馆四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易门县民政局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15911767210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08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李小姐 白小姐
电 话:0871-68311712 13888227923 传 真: 0871-6831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