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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8 18: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保山市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9号、20号、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己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财政局的委托,就保山市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保山市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监理]

2.采购编号:TRZBC2017-116

3.采购内容:本项目选择一家监理单位服务于保山市2017年度隆阳区田园综合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腾冲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对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质量、投资、工期、安全等),并根据项目进程要求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外联协调工作。

4.监理内容:项目年度财政投资10万元以上(10万元)的单项工程纳入监理范围,包括小型水库、拦河坝、排灌站、机电井、防渗渠道、机耕路、桥涵闸等。

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投标单位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6. 本项目采购预算实施监理的项目单项工程年度财政投资总额(最终审计)的2%。

7.项目估算总投资:保山市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需实施监理的项目财政总投资约为6900万元。

8.项目服务期限:中标单位接到采购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的委托后,对具体实施项目与施工周期同步包括(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9. 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隆阳区、腾冲市。

10.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证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农林工程专业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投标单位若有幸中标,须承诺中标后在保山市本地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以便各项工作的开展;

2.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中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农林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为保山市外企业的若有幸中标,须到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表”;

4.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6.投标单位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提投标文件时提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单位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纸质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报名及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法定代表人不到场时,必须授权到项目总监】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4.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2.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20171018日至20171024日【每日上午080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五个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纸质报名,与招标代理联系;网上报名,办理CA后由投标单位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报名,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六、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七、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电子招标文件由投标单位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110715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应文件除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投标文件回执单外,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八、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整;

九、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招标文件费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6039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杨青云

联系人:卢女士

备注: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采购编号:TRZBC2017-116 或项目名称

十、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保山市财政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A

联系电话:0875-2216518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备注:

1.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投标单位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请拟参与的投标单位在公告期内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单位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纸质投标文件、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应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单位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单位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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