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及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及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及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LPSP17GZ10ZC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莫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415/1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萝岗区瑞和路16号
联系方式:于小姐 020-291196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莫先生 020-87651688-415/14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 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87651688y@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