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林州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林州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林州市原康镇中心小学、林州市采桑镇采桑学区、林州市姚村镇第一初级中学、林州市桂林镇第一初级中学委托,就2018年林州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18年林州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LCG-2017-208
项目编号:CG-2017-149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6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及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 | 采购内容 | 交货期(交验期) | 采购预算价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交货(交验)地点 |
一标段 | 图书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交验)完毕 | 36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二标段 | 课桌凳 | 30万元 | |||
三标段 | 计算机、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含接受、播放、网络设备等) | 144万元 | |||
四标段 | 实验实习设备 | 15万元 | |||
五标段 | 音体美等器材 | 14万元 | |||
六标段 | 其他配套设备 | 7万元 |
▲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段,亦可投全部标段,但须对该标段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并且每个标段需要单独制作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一标段图书项目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二标段课桌凳项目必须具有省级或国家级课桌凳(课桌椅)检验报告。
4.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3供应商报名前须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下载相关文件等,(登记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
4.4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开标时提供)。
4.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17 年10 月19日至 2017 年10 月25日,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7 年11月9日15:00。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一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注意事项
8.1供应商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等。
8.2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
8.3 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供应商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8.4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8.5 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8.6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九、质疑和投诉
9.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林州市原康镇中心小学、林州市采桑镇采桑学区、林州市姚村镇第一初级中学、林州市桂林镇第一初级中学)、采购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9.5.3 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必须以实名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时间程序递交,质疑和投诉的内容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招标采购单位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利拒绝受理;对于歪曲事实或采用不正当手段恶意质疑和投诉的投标人,采购单位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计入不良记录。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林州市原康镇中心小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2410581MB0W072950
联系人:王校长
电 话:13939970672
地 址:林州市原康镇中心小学
2、 采购人:林州市采桑镇采桑学区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2410581MB0U108716
联系人:刘校长
电 话:13569027776
地 址:林州市采桑镇采桑学区
3、 采购人:林州市姚村镇第一初级中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24105817805031509
联系人:李校长
电 话:15286985970
地 址:林州市姚村镇第一初级中学
4、 采购人:林州市桂林镇第一初级中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241058177654390XD
联系人:王校长
电 话:13526181962
地 址:林州市桂林镇第一初级中学
5、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662230737M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南紫云国际8号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703729165
采购办监督电话:0372-6808856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