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区纪委监委办公场所)综合改造—信息化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区纪委监委办公场所)综合改造—信息化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区纪委监委办公场所)综合改造—信息化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2017ZCZB19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坤
项目联系电话:183105693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103号
联系方式: 陶京646019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坤1831056938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区纪委监委办公场所)综合改造—信息化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
- 项目名称: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区纪委监委办公场所)综合改造—信息化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2017ZCZB190
- 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区纪委监委办公场所)综合改造—信息化工程(监理)全部监理工作。
2.招标项目性质:监理
3.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工程监理执行《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4.采购用途:用于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区纪委监委办公场所)综合改造—信息化工程(监理)
-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工程投资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贰拾伍万元整(RMB14250000.00元),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RMB570000.00元),资金已落实,超出本项目预算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时须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3、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0元/本,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被授权人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