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上街小学学区电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上街小学学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侯县上街小学学区电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侯县上街小学学区电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21]FJLQ[GK]2017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电话:0591-630379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上街小学学区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上街村四房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36650656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0591-630379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招标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1 | 1-1 | 台式计算机 | 180台 | CPU:双核主频≥4.0GHz等,具体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闽侯县上街小学学区 | 王先生13665065611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上街村四房5号 |
1-2 | 一体机 | 95台 | CPU≥双核,主频≥3.7GHz等,具体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1-3 | 便携式计算机 | 5台 | 显示屏:14”LED背光防眩光显示屏,分辨率≥1366x768等,具体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特定条件:2.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7日 17:30 至 2017年11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117.27.88.250:9306/notice/noticeinfo/2506/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一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