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正村镇正兴路侧石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安县正村镇正兴路侧石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新安县正村镇正兴路侧石改造项目;
1.2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9-2820】;
1.3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7】278-1号;
1.4项目资金来源及金额:政府自筹资金,招标控制价293401.33元(含道路拆除费用);
1.5项目概况:根据小城镇提升工作需要,需对正兴路侧石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进行新建,建设地点为正村镇镇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6工期要求:20天;
1.7质量要求:按图纸及合同要求;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杜绝死亡事故,县级文明工地;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2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3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考B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2.5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6投标人开标前须提供公告发布后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报名时间与方式
3.1报名时间: 2017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0 日下午18: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2报名方式
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a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3.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谈判时间及地点
4.1谈判时间: 2017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4 时 40 分(北京时间);
4.2谈判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6、本项目参加开标人员:杨强强、韩继玲
7、代理服务费: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要求由成交人支付。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93795330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75号院1幢3-503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15538847122
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