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17年分行大楼WIFI建设工程采购项目(二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17年分行大楼WIFI建设工程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17年分行大楼WIFI建设工程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XC采招【2017】008号、JZCGXM2017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50518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9号交通银行大厦
联系方式:安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小姐0592-5051880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万达广场C1座1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项目为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9号的交通银行大厦WiFi建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其合法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其合法分支机构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指的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厦门市湖里区万达广场C1座17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寄或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厦门市湖里区万达广场C1座1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