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境潘陈村至辛榨乡段公路改建项目设计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陆市境潘陈村至辛榨乡段公路改建项目 已由 安陆市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陆市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安财采备[2017]472-1号),招标人为 安陆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安陆市冲之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安陆市境潘陈村至辛榨乡段。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全长5.057公里,其中桥梁2座共52.04米。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2568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其他: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列入黑名单的除外)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个人社会保障卡。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承诺施工期间每月驻场考勤记录不得少于22日,纪委监察局、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随机抽查,达不到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依次取第二、第三候选人作为中标人签订合同。
3.3、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个人社会保障卡。
3.4、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财务、质检、测量、安全员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持有培训证或上岗证或资格证,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个人社会保障卡。
3.5、投标申请人近五年完成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一个及以上;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2012年10月至2017年10月)
3.6、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五年完成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一个及以上;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2012年10月至2017年10月)
3.7、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2014年、2015年、2016年)。
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孝感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2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孝感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孝感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前现场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备份U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月 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安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安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陆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陆市冲之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712-5258728 电 话:0712-525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