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城乡管理办公室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镇属主干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城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 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镇属主干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707-11009-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镇属主干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5,302.50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道路保洁服务(包括路面、路肩、绿化带、牛皮癣、杂草、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杂物清理收集转运等),中标人须将生活垃圾运送至上华镇垃圾压缩站,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杂物清理由中标人自行转运至合法的填埋场。 序 号 地点 保洁内容 长度 (m) 宽度 (m) 面积(㎡) 道路级别 1 上华镇 澄江路(渡头至夏岛路口、渡头至横陇江东界) 4000 3200 21 18 84000 57600 四级 2 华东路(山边至东林头) 4500 11 49500 四级 3 夏岛路(澄江路口至华东路口) 1500 21 31500 四级 4 上都路(澄江路口至涵吕) 2250 11 24750 四级 备注:以上面积只供参考,实际作业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以实际作业面积为准,采购人不另拨经费,中标人须对路面、路肩、绿化带、牛皮癣、杂草、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进行清扫保洁、收集转运。 2、项目地址: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辖区内; 3、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2017248。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或《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近三年,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查询,提前查询无效,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4、供应商须在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内有固定的办事机构或承诺在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内依法登记设立固定的办事机构并在当地纳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何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有效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或《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7、自2017年10月17日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8、提供在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内有固定的办事机构或承诺在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内依法登记设立固定的办事机构并在当地纳税的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9、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资料不全者拒绝受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0月18日 至 2017年10月2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7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金先生 |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肖先生 | 联系电话:0754-8570940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
联系人:金栋明 |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
传真:0754-85874173 | 邮编:515800 |
(三)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城乡管理办公室 |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夏岛路1号 |
联系人:卢健茹 | 联系电话:0754-58709402 |
传真:0754-58709259 | 邮编:515824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