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公安局采购刑事技术侦察专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梅河口市公安局采购刑事技术侦察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采购刑事技术侦察专用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JLTXY-[2017]-F4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44501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公安局
地址:人民大街与梧桐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8445011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女士 1598161387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警用全波段CCD物证照相系统、红外紫外照相系统、电筒式生物物证发现仪等(详见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近三年(2014、2015、2016)至少有三项已完成类似业绩;3.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状况良好(盈利);4.供应商所供产品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免责;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8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08室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08室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政府采购)
本招标项目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X[20170921]-0030号批准,财政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100%,采购人为梅河口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采购刑事技术侦察专用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JLTXY-[2017]-F459
3、采购内容:警用全波段CCD物证照相系统、红外紫外照相系统、电筒式生物物证发现仪等(详见清单);
4、交货地点:梅河口市公安局;
5、供货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
6、最高投标限价:¥588050元;
7、付款方式:分三年,平均支付;
8、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近三年(2014、2015、2016)至少有三项已完成类似业绩;
3.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状况良好(盈利);
4.供应商所供产品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免责;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涉及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开户许可证等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3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 时00分,到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08室购买。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06日09时30分;
2、地点: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东方米蘭A座·九台农商银行)810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梅河口市公安局
地 址:人民大街与梧桐路交汇处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445011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1598161387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X[20170921]-0030号批准,财政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100%,采购人为梅河口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