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华夏社区服务中心大沥镇华夏社区社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华夏社区服务中心的委托,对 大沥镇华夏社区社会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1710-dl1608-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沥镇华夏社区社会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服务期 大沥镇华夏社区社会服务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人民币600,000.00元
备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六、供应商资格: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2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事业单位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 供应商须先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审核报名资料,然后到银行缴款,缴款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领取招标文件(户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红棉支行;账号:4400 1668 6370 5300 4973) 2.2 缴款方式:到银行现金缴款; 3.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3.1.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3.1.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3.1.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2.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0月18日 至 2017年10月2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蔡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310383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578299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科汇二街7号 |
联系人:周小燕 | 联系电话:020-87562291-829 |
传真:020-87580675 | 邮编:510663 |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华夏社区服务中心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大道31号 |
联系人:胡宝岚 | 联系电话:0757-85729304 |
传真:0757-85782992 | 邮编:85824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