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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人民政府2017年房山区南窖乡中窖村5000亩生态小流域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6 15: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房山区南窖乡中窖村5000亩生态小流域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房山区南窖乡中窖村5000亩生态小流域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7-1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

联系方式:李先生 010-613057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010-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中窖村

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4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或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0059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资质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4:00

六、开标地点: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招标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房财【2017】94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162017年10月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副本;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考核”B”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纳税记录证明文件;

(6)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件,经办人不是项目经理的需要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到场,经办人需提供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文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

(9)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否则无效);

(10)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五证合一的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附说明。)

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房山区财政局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    号:010021400000000439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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