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文广局广播电视制播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巧家县文广局广播电视制播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批准,组织对“巧家县文广局广播电视制播能力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人为巧家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采购编号:QJCG17045
2.2 项目名称:巧家县文广局广播电视制播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2.3 采购范围:包括高清制作网升级改造、高清播出系统及多画面多节点监测系统、病毒防护系统、媒资管理系统、摄像设备采购及设备组接、调试,并提供定期的售后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需求》。
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做到与原有设备组接,并配合使用。
2.4 采购预算:约160万元。
2.5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货(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2.7 交货地点:业主方指定交货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有广播电视设备生产或销售的内容,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3.3 投标人所投货物国家如有强制性要求的必须符合要求;
3.4 2015年至今投标人应承担过至少两项广播电视设备采购项目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6日至 2017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巧家县新华路中段原计生委办公大楼)持下列证件原件及一套装订成册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l 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l 企业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购买文件时提供);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授权人购买文件时提供);
l 提供至少两份2015年至今承担过的的广播电视设备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三者之一为准);
报名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人员(以提供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证明原件为依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供,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时间为2017年11月08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巧家县新华路中段)。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www.ynggzyxx.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巧家新闻网-巧家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http://220.163.118.117/ztqj/home)、巧家县人民政府网-巧家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yn.gov.cn/ztqj/home)、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上同时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巧家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巧家县过境路红卫街1号广电大楼
联 系 人:许工
联 系 电 话:1311699622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黄土坡金泰国际9栋1118室(云南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人 电 话:0871-64166446、64153047、13808759631(王先生)
传 真:0871-64153706
邮 箱:yndfh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