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餐饮中心菜肴出品管理系统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大学餐饮中心菜肴出品管理系统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餐饮中心菜肴出品管理系统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OITC-G170318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军
项目联系电话:010-682905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邮编:100871
联系方式:西老师;010-627671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军;010-6829050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邮编:10087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 | 技术要求 |
1 | 菜肴出品管理系统 | 1套 | 26.4万元 | 餐饮中心菜肴出品管理系统项目立足现有餐饮服务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菜肴食谱库,并为菜肴做营养分析、数据统计,实现对消费师生的食堂招牌菜、创新菜、营养成分的统计和公示,使得消费者就餐“目标食品”更明确;对于管理者来说,食谱库为日常开建食谱、重大活动食谱、菜肴创新等提供相关依据和参考;另外通过食堂上报食谱和现场检查等规范流程使得北大餐饮管理水平更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适用于国内制造产品的生产厂家和/或国内代理商投标);公司须具有软件开发、销售及软件应用实践经验。(3)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4) 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5) 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2日 22:00 至 2017年10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 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东方在线”(http://www.o-science.com 招标在线频道;服务电话:68290618),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录系统浏览该项目下产品的“技术指标”,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时间2017年10月12日17:00-10月19日17:00 (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在开标现场向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标书款发票。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 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东方在线”(http://www.o-science.com 招标在线频道;服务电话:68290618),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录系统浏览该项目下产品的“技术指标”,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时间2017年10月12日17:00-10月19日17:00 (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在开标现场向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标书款发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 号楼13层1号会议室公开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招标机构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1号 100081
电子信箱:jwang@oitc.com.cn 联系人:王军
电话: 010-68290508 传真:010-68290525
人民币支付银行:
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帐号:862081657710001
采购人名称:北京大学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邮编:100871
电 话: 62767130
备注:鼓励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支付中标服务费:
- 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请注明招标编号)
- 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还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传真010-68458922)。
- 投标保证金只能采用电汇或银行保函支付。
- 其它:
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
c)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d)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