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第一医院后勤设备运管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海县第一医院后勤设备运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6326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业主自用
四、采购内容
子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委托管理范围 | 预算及最高限价 (万元/年) |
一 | 后勤设备运管服务项目 | 1项 | 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及备案,并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暖通系统(采暖、新风和空气调节)、医用气体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水/锅炉(蒸汽)系统、强弱电(含高配)系统、综合维修等。
| 320.00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
2.1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采购公告期限: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9日
七、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 2017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邮箱:719126619@qq.com。
3.售价:500元(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附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子包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前台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子包号、联系人、手机号及QQ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采购文件,请给予配合。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4000.00元
供应商应于2017年10月31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11月2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2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二、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4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2日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第一医院
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42号
联系人:钱天元
联系电话:0574-65578389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王近娜、周旭坤、王莹巧、梁慧强、王燕
联系电话:0574-87426203、0574-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关于本次采购的相关费用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
(一)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