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DZQ20171009)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兴宁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兴宁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10-146059-0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49,506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第一审判庭设备更新改造;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2017年10月18日之前完成现场勘察,投标时必须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文件,并将其附于投标文件中(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现场勘察证明文件复印件; 5.招标文件发售表。 (备注:①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到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0月12日 至 2017年10月1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江南鸿都路帝景湾北1门侧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1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鸿都路帝景湾北1门侧2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1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江南鸿都路帝景湾北1门侧2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12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38802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53-323638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鸿都世纪广场商住楼1号01号店 |
联系人:陈壁军 | 联系电话:0753-2388028 |
传真:0753-2388133 | 邮编:514000 |
(三)采购人:兴宁市人民法院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205国道秀塘围 |
联系人:李子坤 | 联系电话:0753-3236383 |
传真:0753-3236383 | 邮编:514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