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农商行青苔分理处综合楼、附属楼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随州农商行青苔分理处综合楼、附属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随州农商行青苔分理处综合楼、附属楼工程
项目编号:ZXCGDL0171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祖云
项目联系电话:0722-33300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舜井大道89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周曙光 联系电话:177983385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随州农商行青苔分理处综合楼、附属楼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农商行青苔分理处综合楼、附属楼工程
二、项目编号:ZXCGDL0171010
三、采购内容:施工图纸、预算交底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四、最高限价:161.215561万元
五、投标人条件: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5.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5.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专业注册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在册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
5.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5.6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2017年任何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
5.8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为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两人同时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提供下列有效原件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外,其余原件查验后退还):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证明;⑤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⑥ 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⑦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的2017年任何一个月份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和依法缴纳完税发票;⑧信用信息查询记录;⑨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上述资料须提供一套完整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完整的或与原件不相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以及经查询,申请人的信用信息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和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10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出具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及以后),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其投标报名。
7.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待),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7.3认购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5时30分,地址: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室(随州市青年路208号),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曙光
联系电话:17798338588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五、投标人条件: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5.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限制投标期内;5.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专业注册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在册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5.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5.6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2017年任何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5.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5.8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1.2155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1日 08:30 至 2017年10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2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2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室(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