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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司法局制作“七五”普法文化长廊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1 1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金水区司法局的委托,就金水区司法局制作“七五”普法文化长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水区司法局制作“七五”普法文化长廊项目

招标编号:JSC2017-G-20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全区范围内制作安装“七五”普法文化长廊17个

    控制预算价:408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主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投人经营范围包含图文设计。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3个月的任1个月的相关材料)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011-2017年1023

(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4411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7年112日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12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八、本项目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金水区司法局

   采购人联系人:段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0371-63502595

   采购人联系地址: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先生 李先生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71-63526350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4411房间

   邮政编码:450002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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