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司法局制作“七五”普法文化长廊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金水区司法局的委托,就金水区司法局制作“七五”普法文化长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水区司法局制作“七五”普法文化长廊项目
招标编号:JSC2017-G-20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全区范围内制作安装“七五”普法文化长廊17个
控制预算价:408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主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图文设计。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3个月中的任何1个月的相关材料);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4楼411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八、本项目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金水区司法局
采购人联系人:段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0371-63502595
采购人联系地址: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先生 李先生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71-63526350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4楼411房间
邮政编码:450002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