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原康镇安阳市派驻第一书记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林州市原康镇安阳市派驻第一书记专项资金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林州市原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州市原康镇安阳市派驻第一书记专项资金项目
2.2采购编号:惠德(招)2017-032号
2.4工程概况:项目区位于林州市原康镇申家洼村
2.5工程性质:新建;
2.6施工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8质量标准:合格;
2.9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工。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响应本招标文件,一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本单位,不含临时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3.2 2014、2015、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若企业注册时间不到三年的,以实际注册年限提供);以财务审计报告等为准。
3.3须提供项目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的12个月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原件为准)
3.4须提供近两年来类似业绩证明两份(公司或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0月 11日至2017 年 10 月 17日17:00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无在建承诺原件(格式自拟)、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林州市863科技园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从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月 31日 15时30分前;开标时间:2017年 10月31日 15 时30分;开标地点:林州市863科技园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原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林州市原康镇 地 址:林州市863科技园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949502980 电 话: 0372-5559963
监督电话: 0372-6808856
2017年10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