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后勤基地草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后勤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后勤基地草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后勤基地草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0773-1740GNNM031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尚
项目联系电话:180471823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后勤基地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110国道498公里处
联系方式:刘漠 0471-6111618转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尚 18047182371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61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61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2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采购货物有效的经营范围,且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相关方面的能力,信誉良好;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类货物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投标文件无效;
4、要求所供草料为锡林郭勒盟或呼伦贝尔市的当年碱草,提供产地证明相关材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