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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新区道路及水系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0 17: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新区道路及水系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DYQCG2017-208#                东区建招公字[2017]06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7]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新区道路及水系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东营区新区境内;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区部分道路重新罩面、人行道改造、局部维修、更换侧平石及路沿石等。

计划投资:24942645.97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拆除原有路面结构13706立方米;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施工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计划投资24434783.45元。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监理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计划投资507862.5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7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网站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2号楼

邮  编:257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46-8263687

电子邮件:cgjgysy@163.com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邮  编:257000

联系人:高先生、薄女士

电  话:0546-8260152

电子邮件:dyq8260152@126.com

监督机构: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203692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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