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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治水提质办公室观澜版画基地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运营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0 18: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区治水提质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观澜版画基地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运营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观澜版画基地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运营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8377572-8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治水提质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路98号龙华行政服务中心3栋

联系方式:荆工0755-233365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0755-88377572-800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龙华区治水提质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观澜版画基地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运营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CLPSP17SZ05ZC72

二、     采购项目名称:观澜版画基地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运营维护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490000元;

四、     采购数量:1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监管部门: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5.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     供应商资格: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6.2投标人须具有生活污水处理二级及以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证明文件:须提供具有生活污水处理二级及以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4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投标人须具有生活污水处理二级及以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证明文件:须提供具有生活污水处理二级及以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1011日至201710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泰然支行

账号:4420 1530 3000 5252 5818(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710231000分。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开标室)。

十、    开标时间:20171023100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开标室)

十二、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2.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12.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hxq.szzfcg.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 供应商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的,请于投标截止日五日前将对招标 文件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治水提质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路98号龙华行政服务中心3

联系人:荆工

联系电话:0755-23336599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7572-8007

传真:0755-88377787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7572-8007

 

附件:招标文件(可在采购代理机构(www.chinapsp.cn)网站下载)。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7101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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