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公安局涉案车辆拯救、停放保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兴宁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兴宁市公安局涉案车辆拯救、停放保管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81-201708-507001-0094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公安局涉案车辆拯救、停放保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5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对兴宁市公安局涉案车辆拯救、停放保管服务采购;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有车辆拯救、停放保管相关业务能力; 3、投标人须在兴宁市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停放车辆保管场地; 4、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提供兴宁市范围内停放车辆保管场地证明复印件; 注: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0月11日 至 2017年10月1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正兴路香榭丽18-14号(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正兴路香榭丽18-14号(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正兴路香榭丽18-14号(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27211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3-616939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南区)3号楼1301之一、1302-1303、1308-1310单元 |
联系人:曹永雄 | 联系电话:0757-22317163 |
传真:0757-22317173 | 邮编:528300 |
(三)采购人:兴宁市公安局 | 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588号 |
联系人:黄雄彬 | 联系电话:0753-6169393 |
传真:0753-3186394 | 邮编:514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